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评定标准程序

文章来源: 更新时间: 2016-02-29 15:36

一、辅导员主持、邀请班主任参加,召开班会,公布主题,核实参会人数(需达到班级人数2/3以上,若因毕业班实习等特殊情况低于标准的,需上报学院批准),拍照存档,指定学生做会议记录;

二、主持人讲解评选标准,并公布学院书记监督电话;

三、申报人进行公开申辩,就个人学习、生活、家庭情况进行介绍;

四、全班同学不记名投票,申报人回避;

五、现场唱票、记票、监票(各一人),并当场公布结果;

六、根据得票多少,从高到低确定人选,若出现同票,加投一轮;

七、将最终评选结果现场予以公示,与会人员签字确认;

八、将会议记录、照片【打印】上交学院负责老师存档。

监督电话:

刘占业:15926253832

姚宏岗:13720224150

 

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

二〇一五年十一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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